征收律師

聯係我們

星空官网入口

手機:18563708776

郵箱:lawyercxf@163.com

網址:www.qingyanhall.com


明確了!最高法判定:房屋買賣未過戶,被征收時,拆遷補償款應當這樣分配!

您的當前位置: 首 頁 >> 新聞中心 >> 最新公告

明確了!最高法判定:房屋買賣未過戶,被征收時,拆遷補償款應當這樣分配!

發布日期:2022-01-02 00:00 來源:https://www.qingyanhall.com 點擊:


1.買(mai) 房人與(yu) 賣房人簽訂了房屋買(mai) 賣合同並交清購房款,但因未辦理過戶登記,故買(mai) 房人對所購買(mai) 的房屋雖實際占有、使用、收益,但並沒有實際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。

2.當房屋被征收時,賣房人作為(wei) 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,與(yu) 征收部門簽訂的征收補償(chang) 協議合法有效,但其在該協議中享有的權利為(wei) 其出賣給買(mai) 房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對價(jia) 。在此情況下,買(mai) 房人可選擇解除房屋買(mai) 賣合同,也可選擇主張所購房屋產(chan) 權消滅的對價(jia) —拆遷補償(chang) 款。(實踐中,征收部門可直接與(yu) 實際買(mai) 受人簽訂征收補償(chang) 協議。)

3.在征收主體(ti) 按照征收方案確定的具體(ti) 補償(chang) 數額予以補償(chang) 後,有關(guan) 利害關(guan) 係人之間就該補償(chang) 款的歸屬或分配產(chan) 生糾紛,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人民法院應當作為(wei) 民事糾紛予以受理。人民法院受理此類民事糾紛案件,主要是針對利害關(guan) 係人之間就訴爭(zheng) 的補償(chang) 款的歸屬或分配作出裁判。 

相關標簽:山東星空体育官方

最近瀏覽:

歡迎給我們留言
請在此輸入留言內容,我們會盡快與您聯係。
姓名
聯係人
電話
座機/手機號碼